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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公安分局大科派出所侦破一起盗窃案 为群众

来源:大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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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许建辉)娄星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打击盗窃类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大科派出所坚决落实、强力推进。近期,该所破获一起盗用他人支付宝账户实施盗窃的案件,为群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许建辉)娄星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打击盗窃类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大科派出所坚决落实、强力推进。近期,该所破获一起盗用他人支付宝账户实施盗窃的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11月底,大科派出所接到曹某报警称其支付宝被人盗刷了17万余元。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对曹某询问后调取了曹某被盗刷的支付宝账号近三个月的流水开支和转账记录。由于曹某在娄星区经营三家店铺,所有的店面收付款码和材料采购、各项杂费支付等资金流水均是通过此支付宝账号,不仅涉及面广而杂,经手人除了曹某本人,其店铺部分员工也均涉及。民警一边对曹某店铺员工及其熟人进行秘密摸排,一边对调取的被盗支付宝账号数百起支出流水进行分析研判。为了尽早查明线索为群众挽回损失,民警们连续作战、不眠不休数天,终于锁定了一个可疑账号,进一步排查发现此账号持有人周某与曾经在曹某店面打工但9月份离职的周某某系姐弟关系,多方调查取证,民警锁定了周某某为嫌疑人,鉴于公安机关的强大震慑力,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交代了其盗刷曹某支付宝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盗刷的全部赃款。

原来周某某曾经是曹某经营的一家店铺的副店长,专门负责材料采购,因此知道曹某支付宝账号及其支付密码,9月份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周某某经济紧张,便打起了曾经使用过的曹某支付宝账号的主意,由于曹某没有更改密码,从9月初至11月底,周某某借用其弟弟周某的支付宝账户先后从曹某支付宝账户中盗刷17万余元。目前,周某某依法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来源:《大科技》 网址: http://www.dkjzzs.cn/zonghexinwen/2021/0211/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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